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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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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全省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5〕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长春市建筑业技术工人考核鉴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鉴定工种、等级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相关规定,全市建筑业技术工人工种如下:
    建筑、市政及相关专业类技术工人(43个工种):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镶贴工、木工、架子工、油漆工、测量工、防水工、模板工、管道工、通风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焊工、电工、高压电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低压电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维修电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安装电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路线架设工(输变电工程)、变电安装工(输变电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起重信号工(钢结构工程)、桩基操作工(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验员(预拌混凝土专业)、爆破工(隧道工程)、石作业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砧细工(古建筑工程)、木雕工(古建筑工程)、石雕工(古建筑工程)、砧刻工(古建筑工程)、泥塑工(古建筑工程)、彩绘工(古建筑工程)、推光漆工(古建筑工程)、匾额工(古建筑工程)、砌花街工(古建筑工程)、瓦工(环保工程)、除尘工(环保工程)、核级焊工(核工程)等。每个工种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二、报名要求
首先企业把技术工人培训计划上报到长春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企业培训方式可采取自学、脱产学习、集中学习、施工现场岗前培训、班前培训、以工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按计划学习培训完到鉴定站报名进行考核鉴定。
三、报名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建筑、市政及相关专业类技术工人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等级的考核鉴定,并颁发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2.初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期满1年以上,或通过建筑劳务基地培训合格者。
    3.中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期满5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者。
   4.高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期满10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者。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jst.jl.gov.cn)点击《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进入《教育培训》进行报名,通过身份证阅读机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见培训系统“报名须知”或下载操作手册(建议使用IE浏览器)。咨询电话:400-683-0431、13843099585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企业审核报考人员条件,并对真实性负责,通过身份证阅读机采集录入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到长春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现场审核,并报送本单位培训计划。无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到长春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通过身份证阅读机采集录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四、考核鉴定标准、方式
    1.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技术工人等级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等相关要求,可选用《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年陆续出版)等培训教材。培训学时应满足岗位技能需要,原则上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方式:职业技能考核采取依托建筑施工现场和单独设置考核场地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考核成绩由理论考核(占20%)和操作技能考核(占80%)两部分组成,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时间依据报名情况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理论考核。采取集中笔试方式进行。
   (2)操作技能考核。采取考核现场操作方式进行。由考核员现场考核考生施工作业情况,依据技能考核标准,按照考生技能操作熟练程度、标准规范的掌握情况和操作质量等方面给出评价,现场打分。
    五、收费及相关要求
    1.收费标准(吉省价收字【2001】24号):初级150元/人;中级220元/人;高级300元/人。
    2.缴费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246室
    3.报名人员可登陆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教育培训报名。联系电话:88750825。

2020年7月17日